經驗

當前位置 /首頁/經驗 > /列表

勞動者提前幾天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者提前幾天解除勞動合同

試用期的勞動者需要提前三天解除勞動合同,轉正之後的勞動者需要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規定,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TAG標籤:勞動者 勞動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