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者解除合同的條件 酷知社 經驗 2.52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根據《勞動法》的規定,勞動者解除合同的條件為:(1)一般情況下,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預告用人單位;(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隨時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①在試用期內的,要前3天通知用人單位,可解除勞動合同。②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③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TAG標籤:解除合同 勞動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