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驗

當前位置 /首頁/經驗 > /列表

撤銷權的行使有哪些條件

撤銷權的行使有哪些條件

撤銷權的行使的條件:

1、債務人有使自己的財產減少或負擔增加的行為;

2、債務人的行為發生在債權成立之後,並已經發生法律效力;

3、債務人的行為危害債權。

【法律依據】

合同法》第七十四條,因債務人放棄其到期債權或者無償轉讓財產,對債權人造成損害的,債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撤銷債務人的行為。

債務人以明顯不合理的低價轉讓財產,對債權人造成損害,並且受讓人知道該情形的,債權人也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撤銷債務人的行為。

撤銷權的行使範圍以債權人的債權為限。債權人行使撤銷權的必要費用,由債務人負擔。

TAG標籤:行使 撤銷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