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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可抗辯權的條件有哪些

行使可抗辯權的條件有哪些

行使可抗辯權的條件包括:

1、當事人基於同一雙務合同互負債務。

2、當事人履行有先後的順序。

3、須有先履行合同債務一方當事人不履行合同債務或者履行合同債務不符合約定。

4、須為先履行一方當事人應當先履行的債務是可以履行的。

【法律依據】

《擔保法》第二十條第二款對抗辯權做了明確的規定,“抗辯權是指債權人行使債權時,債務人根據法定事由,對抗債權人行使請求權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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