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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安抗辯權的要件包括哪些

不安抗辯權的要件包括哪些

不安抗辯權的構成要件有:

1、雙方當事人因同一雙務合同而互負債務;

2、後給付義務人的履行能力明顯降低,有可能為對待給付的現實危險;

3、後給付義務人未提供適當擔保。

法律依據】

我國的《合同法》第六十八條,應當先履行債務的當事人,有確切證據證明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一)經營狀況嚴重惡化;

(二)轉移財產、抽逃資金,以逃避債務;

(三)喪失商業信譽;

(四)有喪失或者可能喪失履行債務能力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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