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租人的優先購買權構成條件 酷知社 經驗 1.85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屋承租人優先購買權的構成要件:(1)租賃合同為房屋租賃合同。(2)租賃期間,出租人向第三人出賣租賃的房屋。(3)承租人能夠滿足出租人與第三人之間約定的買賣條件。(4)承租人需要在合理期限內行使優先購買權。【法律依據】根據《合同法》第230條規定:出租人出賣租賃房屋的,應當在出賣之前的合理期限內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條件優先購買的權利。 TAG標籤:優先購買 承租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