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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權人代位權的構成條件是什麼

債權人代位權的構成條件是什麼

債權人代位權構成條件是:

1、債權人對債務人的債務必須合法且確定;

2、債務人怠於行使其到期債權,對債權人造成損害;

3、債務人的債權已到期,債務人已陷於履行遲延,必須是債權人對債務人以及債務人對次債務人的債權均到期,方可行使代位權;

4、債務人債權不是專屬於債務人自身的債權。

法律依據】

根據《合同法》第七十三條,因債務人怠於行使其到期債權,對債權人造成損害的,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以自己的名義代位行使債務人的債權,但該債權專屬於債務人自身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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