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股東優先購買權規定是什麼 酷知社 經驗 2.91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優先購買權的法律規定為《公司法》第72條,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規定的強制執行程式轉讓股東的股權時,應當通知公司及全體股東,其他股東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權。其他股東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滿二十日不行使優先購買權的,視為放棄優先購買權。 TAG標籤:優先購買 公司法 股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