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處罰的複議程式是什麼 酷知社 經驗 2.81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行政處罰複議的程式:1、當事人提出行政複議的申請;2、行政複議機關收到行政複議申請後,應當在5日內進行審查、受理;3、審理;4、作出決定。【法律依據】《行政處罰法》第三十五條規定,當事人對當場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複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TAG標籤:複議 行政處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