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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用無過錯責任原則的情形有哪些

適用無過錯責任原則的情形有哪些

1、產品缺陷致人損害的;

2、高度危險作業致人損害的;

3、環境汙染致人損害的;

4、飼養的動物致人損害的;

5、交通事故中,機動車與飛機動車發生事故時,機動車方無過錯;

6、高度危險作業致人損害的;

7、建築物倒塌致人損害的;

8、單位用工;

9、個人家人用工;

10、未成年人致人損害的,監護人。

【法律依據】

《侵權責任法》第三十二條規定,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造成他人損害的,由監護人承擔侵權責任。監護人盡到監護責任的,可以減輕其侵權責任。有財產的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造成他人損害的,從本人財產中支付賠償費用。不足部分,由監護人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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