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墜物責任無過錯是怎樣判定的 酷知社 經驗 3.35K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高空墜物責任無過錯的判定是建築物、構築物或者其他設施及其擱置物、懸掛物發生脫落、墜落造成他人損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賠償後,有其他責任人的,有權向其他責任人追償。【法律依據】根據《侵權責任法》第八十七條,從建築物中拋擲物品或者從建築物上墜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損害,難以確定具體侵權人的,除能夠證明自己不是侵權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築物使用人給予補償。 TAG標籤:判定 無過錯 墜物 高空 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