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種情況不要婚前財產公證 酷知社 經驗 5.03K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下列情況不需要進行婚前財產公證:1、婚前一方已經取得產權證的房子。2、買房婚前已經交付了全部房款,婚後才能拿到房產證。3、買房婚前按揭購房,已辦理了貸款手續,購房合同和銀行的貸款合同都是以自己名義籤的。【法律依據】《婚姻法》第18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一)一方的婚前財產;(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TAG標籤:婚前 公證 財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