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婚如何處理婚前財產 酷知社 經驗 7.31K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再婚可以對婚前財產進行公證,婚前財產屬於一方財產。《婚姻法》第十八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一)一方的婚前財產;(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TAG標籤:婚前 財產 再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