辯護權法條以及辯護的種類有哪些 酷知社 經驗 1.19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一、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三十三條,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辯護權以外,還可以委託一至二人作為辯護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託為辯護人:(一)律師;(二)人民團體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單位推薦的人;(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監護人、親友。正在被執行刑罰或者依法被剝奪、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擔任辯護人。被開除公職和被吊銷律師、公證員執業證書的人,不得擔任辯護人,但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監護人、近親屬的除外。二、辯護的種類有:(一)自行辯護;(二)委託辯護;(三)指定辯護。 TAG標籤:辯護 法條 辯護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