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預售合同的效力是怎樣的 酷知社 經驗 1.34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解釋》第二條規定:“出賣人沒有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與買受人訂立商品房預售合同,應當認定無效,但是在起訴前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的,可以認定有效。”該條規定將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的取得作為審查合同是否有效的主要依據,並不考慮審查對其他條件的具備與否,有其合理性。 TAG標籤:合同 效力 預售 房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