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驗

當前位置 /首頁/經驗 > /列表

破產債權的申報期限是多久

破產債權的申報期限是多久

債權申報是指人民法院審理破產案件時,當受理破產申請後,債權人要申報債權。債權申報是有時間限制的。債權人應當在人民法院確定的債權申報期限內向管理人申報債權。

人民法院應當確定債權人申報債權的期限。債權申報期限自人民法院釋出受理破產申請公告之日起計算,最短不得少於三十日,最長不得超過三個月。

債權人雖未在法定期間申報債權,但有民事訴訟法第76條規定情形的,在破產財產分配前可向清算組申報債權。

清算組負責審查其申報的債權,並由人民法院審查確定。債權人會議對人民法院同意該債權人蔘加破產財產分配有異議的,能向人民法院申請複議。

法律依據:依據《破產法》第45條的規定,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後,應當確定債權人申報債權的期限。

債權申報期限自人民法院釋出受理破產申請公告之日起計算,最短不得少於三十日,最長不得超過三個月。

TAG標籤:破產 申報 債權 期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