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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報債權的主體是什麼

申報債權的主體是什麼

申報債權的主體是債權人,債權申報是指人民法院審理破產案件時,當受理破產申請後,債權人要申報債權。

《企業破產法》第四十八條規定,債權人應當在人民法院確定的債權申報期限內向管理人申報債權。債務人所欠職工的工資和醫療、傷殘補助、撫卹費用,所欠的應當劃入職工個人賬戶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費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支付給職工的補償金,不必申報,由管理人調查後列出清單並予以公示。職工對清單記載有異議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管理人不予更正的,職工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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