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後共同生活債務如何承擔 酷知社 經驗 1.95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根據《婚姻法》第四十一條共同債務,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TAG標籤:承擔 債務 離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