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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居後的債務要共同承擔嗎

分居後的債務要共同承擔嗎

一般來說分居期間,夫妻雙方婚姻關係還未解除,因此所還貸款部分為夫妻共同債務,但如果所借債務未用於家庭共同生活,可以不用共同承擔。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二十四條規定,債權人就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所負債務主張權利的,應當按夫妻共同債務處理。但有兩種例外情況:

1、夫妻一方能夠證明債權人與債務人明確約定為個人債務的;

2、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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