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驗

當前位置 /首頁/經驗 > /列表

民法通則和民法總則的區別

民法通則和民法總則的區別

民法通則與民法總則的區別:

1、兩者的法條的數量不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是民法典的總則編,規定了民事活動的基本原則和一般規定,在民法典中起統領性作用。共分基本規定、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組織、民事權利、民事法律行為、代理、民事責任、訴訟時效、期間計算和附則11章、206條。民法通則,是中國對民事活動中一些共同性問題所作的法律規定,是民法體系中的一般法。1986年4月12日由第六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修訂通過,1987年1月1日起施行。共9章,156條。

2、民法總則對民法通則進行適當的修改,並增加了相關規定。如訴訟時效由之前的“二年”變為“三年”。將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年齡由十週歲降為八週歲。增加了胎兒具有繼承權及接受贈與權的規定。

TAG標籤:民法 總則 民法通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