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增值部分屬於共同財產嗎 酷知社 經驗 1.17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根據法律規定,夫妻一方個人財產在婚後產生的收益,除了自然增值及孳息以外,其餘收益形式都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房屋增值屬於自然增值的範疇,若房產為婚前個人全款購買的,那麼房屋增值部分應屬於個人財產。【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條規定,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一)一方的婚前財產;(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TAG標籤:房屋 增值 共同財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