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在行政訴訟中的義務有 酷知社 經驗 2.32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原告在行政訴訟中的義務:1、應當接受人民法院的傳喚,參加訴訟;2、遵守訴訟程式;3、必須遵守人民法院發生效力的判決和裁定。行政訴訟原告是指對行政主體行政行為不服,依照行政訴訟法的規定,以自己的名義向人民法院起訴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所以說,行政訴訟原告大多是行政管理中的行政相對方。 TAG標籤:原告 行政訴訟 義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