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惡意搶注法條是如何規定的 酷知社 經驗 3.17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惡意搶注”指的是:以獲利等為目的、用不正當手段搶先註冊他人在該領域或相關領域中已經使用並有一定影響的商標、域名或商號等權利的行為。根據《商標法》第三十二條規定,申請商標註冊不得損害他人現有的在先權利,也不得以不正當手段搶先註冊他人已經使用並有一定影響的商標。 TAG標籤:法條 搶注 商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