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權到期規定是什麼 酷知社 經驗 1.52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在土地使用年限屆滿前,土地使用者可以申請續期,經重新簽訂出讓合同,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並辦理土地使用權續期登記。土地使用者未申請續期或者雖申請續期但未獲批准的,土地使用權由國家無償收回。【法律依據】《城市房地產管理》中的第21條也有規定:在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年限屆滿後,如土地使用者需要繼續使用,可以在期限屆滿前一年申請續期。 TAG標籤:土地 使用權 到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