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離婚需要什麼手續及材料 酷知社 經驗 2.75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公告離婚需要的手續有:1、一方當事人下落不明,另一方當事人訴至法院要求離婚,並且提交相關的證據材料;2、法院經過立案審查,發現當事人下落不明,人民法院通過公告方式釋出送達相關法律文書;3、在公告期滿時,被送達人仍未到庭應訴,人民法院將按照缺席程式進行審理,依據審理查明的事實作出判決。公告離婚需要的材料有:1、起訴狀;2、準備訴訟所需要的證據;3、身份證影印件、結婚證影印件。【法律依據】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二條,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准予離婚。 TAG標籤:公告 手續 離婚 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