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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火罪是怎麼認定的

放火罪是怎麼認定的

符合下列構成要件認定構成放火罪:

1、侵犯的客體是公共安全。

2、在客觀方面表現為實施放火焚燒公私財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為。

3、主體為一般主體。

4、在主觀方面表現為故意,即明知自己的放火行為會引起火災,危害公共安全,並且希望或者放任這種結果發生的心理態度。

【法律依據】

《刑法》第114條,放火、決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傳染病病原體等物質或者以其他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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