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提出辭職單位不批准如何辦 酷知社 經驗 1.52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勞動者辭職不需要單位批准,但須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TAG標籤:員工 單位 辭職 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