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辭職需要單位批准嗎 酷知社 經驗 2.49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員工辭職不需要單位的批准,但是確有一定的限制。【法律依據】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根據《勞動法》第一百零二條,勞動者違反本法規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者違反勞動合同中約定的保密事項,對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TAG標籤:批准 員工 辭職 單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