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是對方陳述,陳述一般是在發生了房屋漏水的情況之後,受害人和可能的侵權人進行對話,也有可能是雙方在庭上對薄公堂的時候對方的承認的陳述。
第二、漏水還可以採取拍照的方式來取得證據,就把漏水的情況用相機拍下來也是能夠形成一個有效證據。
第三、可以用視訊,視訊的話也是照片的一種。
第四、可以要求邀請一些證人來作證。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六十三條規定,證據包括:
(一)當事人的陳述;
(二)書證;
(三)物證;
(四)視聽資料;
(五)電子資料;
(六)證人證言;
(七)鑑定意見;
(八)勘驗筆錄。
證據必須查證屬實,才能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