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工福利費稅前扣除標準 酷知社 經驗 3.92K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第四十二條規定:1、企業發生的職工福利費支出,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14%的部分,准予扣除。2、企業撥繳的工會經費,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2%的部分,准予扣除。3、除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企業發生的職工教育經費支出,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過部分,准予在以後納稅年度結轉扣除。 TAG標籤:福利費 職工 稅前 扣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