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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集證據應該注意的問題

收集證據應該注意的問題

收集證據是發現和取得證據的活動。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和人民法院有責任收集證據,查明案情。在中國的民事訴訟中,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舉證責任。在行政訴訟中,被告對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負有舉證責任,並不得自行向原告和證人收集證據。人民法院也應當根據職權,主動收集證據,以查明案情,解決爭議。

注意事項如下:

1、證據必須經過查證屬實,才能作為定案的根據;

2、證據應該是客觀存在的,偽造或毀滅證據都是觸犯違法行為,應受到法律的追究;

3、收集證據的方法和手段必須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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