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賃合同糾紛是如何確定管轄的 酷知社 經驗 1.78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租賃合同糾紛的管轄,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三十三條規定:“因不動產糾紛提起的訴訟,由不動產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法的司法解釋》第二十八條第三款規定:“不動產已登記的,以不動產登記簿記載的所在地為不動產所在地;不動產未登記的,以不動產實際所在地為不動產所在地。” TAG標籤:合同糾紛 管轄 租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