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有權利不讓員工辭職嗎 酷知社 經驗 7.69K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公司是沒有權利不讓員工辭職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TAG標籤:員工 辭職 不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