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釘釘申請辭職算書面證據嗎

釘釘申請辭職算書面證據嗎

釘釘申請辭職不算書面證據。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勞動者提前通知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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