釘釘申請辭職算書面證據嗎 酷知社 經驗 7.98K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釘釘申請辭職不算書面證據。【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勞動者提前通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TAG標籤:書面 證據 辭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