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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稱在哪些情況下不予核准

公司名稱在哪些情況下不予核准

下列情況不予核准:

1、與同一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核准或者登記註冊的同行業企業名稱字號相同。

2、與同一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核准或登記註冊符合《企業名稱登記管理實施辦法》第十八條的企業名稱字號相同。

3、與其他企業變更名稱未滿3年的企業名稱相同。

4、與登出登記或者被吊銷營業執照未滿3年的企業名稱相同。

5、其他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

【法律依據】

《公司法》第8條,依照本法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必須在公司名稱中標明有限責任公司或者有限公司字樣。依照本法設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必須在公司名稱中標明股份有限公司或者股份公司字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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