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驗

當前位置 /首頁/經驗 > /列表

強制指定辯護的範圍是什麼

強制指定辯護的範圍是什麼

1,被告人可能被判處死刑而沒有委託辯護人的;

2、被告人是盲聾啞或限制行為能力人;

3、未成年而沒有委託辯護人的;

4、公訴人出庭公訴的案件,被告人因經濟困難或者其他原因沒有委託辯護人的;

5、本人確無經濟來源,其家庭經濟狀況無法查明的,本人確無經濟來源,其家屬經多次勸說仍不能為其承擔辯護律師費用的;

6、共同犯罪案件中,其他被告已委託辯護人,而該被告沒有委託辯護人的;

7、外國籍被告人沒有委託辯護人的;

8、案件有重大社會影響的;

9、人民法院認為起訴意見和移送的案件證據材料有問題,有可能影響法院正確定罪量刑的。

TAG標籤:強制 辯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