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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和勞動合同不一致嗎

社保和勞動合同不一致嗎

社保和勞動合同不一致一般就是說原來的單位繳納社保,又在新的單位參加了工作簽訂了勞動合同,這種情況下可以把原單位的社保通過勞動部門轉移到新單位繼續投保。

如果新單位不投保是不符合法律規定的,只要簽訂了勞動合同建立了勞動關係,按照《勞動法》的規定,用人單位就必須給勞動者進行投保。

《勞動合同法》第十七條規定:勞動合同應當具備社會保險條款。

第五十條: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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