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驗

當前位置 /首頁/經驗 > /列表

婚姻法司法解釋24條

婚姻法司法解釋24條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二十四條的內容:

1、債權人就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所負債務主張權利的,應當按夫妻共同債務處理,但夫妻一方能夠證明債權人與債務人明確約定為個人債務,或者能夠證明屬於婚姻法第十九條第三款規定情形的除外。

2、夫妻一方與第三人串通,虛構債務,第三人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援。

3、夫妻一方在從事賭博、吸毒等違法犯罪活動中所負債務,第三人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援。

TAG標籤:婚姻法 司法解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