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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事故鑑定費由誰繳納

醫療事故鑑定費由誰繳納

醫療事故鑑定費由誰繳納分為以下幾種情況:

1、雙方當事人共同委託醫療事故技術鑑定的,由雙方當事人協商預先繳納鑑定費;

2、衛生行政部門移交進行醫療事故技術鑑定的,由提出醫療事故爭議處理的當事人預先繳納鑑定費;

3、衛生行政部門接到醫療機構關於重大醫療過失行為的報告後,對需要移交醫學會進行醫療事故技術鑑定的,鑑定費由醫療機構支付;

4、法院首次委託鑑定的,由醫療機構繳付;

5、對首次鑑定不服,再次申請鑑定的,由申請再次鑑定人繳付。

【法律依據】

根據《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三條,處理醫療事故,應當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及時、便民的原則,堅持實事求是的科學態度,做到事實清楚、定性準確、責任明確、處理恰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