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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傳記分為哪兩類

人物傳記分為哪兩類

人物傳記分為自傳和他傳,自傳是傳記的一種,不同的是,傳記以記敘人物生平事蹟與心得為主,而自傳則是以記述自己的生平事蹟為主。自傳體作文是傳記的簡要形式--小傳的一種。

自傳是應用寫作中一種較常見的應用文體。如司馬遷的《史記·太史公自序》即具有自傳性質。王充的《論衡·自紀篇》、江淹的《自序論》或者陶淵明的《五柳先生傳》等均為自傳。古代和中世紀少有自傳文學存在(雖然有少數例外),直到15世紀,這種形式才開始出現。自傳作品採用多種形式,從生前不必然要出版的私密寫作(包括信件、日記、札記、回憶錄、憶往),到正式的自傳。這種體裁的傑出範例有聖奧古斯丁的《懺悔錄》、納巴科夫的《回憶錄》(1951)等。還有臺灣名人鄭豐喜的《汪洋中的一條船》。其中,代表作就是高爾基的自傳三部曲:《童年》、《在人間》、《我的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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