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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明實質審查查什麼

發明實質審查查什麼

發明專利的實質審查審查下列內容:

(1)申請專利的發明是否屬於專利法所稱的發明,是否具備新穎性、創造性、實用性。

(2)申請專利的發明是否違反國家法律社會道德、公共利益,是否屬於不授予專利權的範圍。

(3)專利申請是否符合單一性要求。

(4)是否屬於最先申請人,優先權要求是否成立。

(5)說明書是否清楚完整地敘述了發明內容,說明書的撰寫是否符合規定。

(6)權利要求書是否以說明書為依據寫明要求保護的範圍,權利要求書的撰寫是否符合規定。

(7)申請人對申請進行修改或提出分案申請時,是否超出了原說明書(包括附圖)和權利要求書記載的範圍。

(8)其他需要審查的內容。

【法律依據】

《專利法》第35條,發明專利申請自申請日起三年內,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可以根據申請人隨時提出的請求,對其申請進行實質審查;申請人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請求實質審查的,該申請即被視為撤回。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認為必要的時候,可以自行對發明專利申請進行實質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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