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不與員工合同簽訂如何維權 酷知社 經驗 2.47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應當舉證證明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存在事實勞動關係,先與單位進行協商,協商不成的,在訴訟時效內通過勞動仲裁維護權益。【法律依據】根據《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條,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前款規定的仲裁時效,因當事人一方向對方當事人主張權利,或者向有關部門請求權利救濟,或者對方當事人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從中斷時起,仲裁時效期間重新計算。 TAG標籤:簽訂 維權 合同 員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