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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用期個人是不是可以隨時辭職

試用期個人是不是可以隨時辭職

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3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規定: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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