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驗

當前位置 /首頁/經驗 > /列表

房屋房屋租賃合同應包括什麼內容

房屋房屋租賃合同應包括什麼內容

房屋租賃合同的內容有:

根據《商品房屋租賃管理辦法》第七條第二款規定,房屋租賃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雙方約定,一般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一)房屋租賃當事人的姓名(名稱)和住所;(二)房屋的坐落、面積、結構、附屬設施,傢俱和家電等室內設施狀況;(三)租金和押金數額、支付方式;(四)租賃用途和房屋使用要求;(五)房屋和室內設施的安全效能;(六)租賃期限;(七)房屋維修責任;(八)物業服務、水、電、燃氣等相關費用的繳納;(九)爭議解決辦法和違約責任;(十)其他約定。

TAG標籤:租賃 房屋 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