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在試用期內怎樣解除勞動合同 酷知社 經驗 2.17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員工在試用期內的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合同。【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勞動者提前通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TAG標籤:員工 試用期 勞動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