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法規定多久離職 酷知社 經驗 2.12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31條規定:“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這就明確賦予了職工辭職的權利,而且這種權利是絕對的,所以勞動者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無須任何實質條件,只需要履行提前通知的義務即可。 TAG標籤:勞動法 離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