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庇罪的主體是什麼 酷知社 經驗 1.05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包庇罪的主體是主體是已滿16週歲、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法律依據】《刑法》第310條,明知是犯罪的人而為其提供隱藏處所、財物,幫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證明包庇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犯前款罪,事前通謀的,以共同犯罪論處。 TAG標籤:包庇罪 主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