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院批捕後律師要做什麼 酷知社 經驗 2.08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律師要做以下幾點:(1)提供法律服務、代理申訴和控告。(2)代為申請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3)會見犯罪嫌疑人。(4)拘留期限屆滿,而又沒有批准逮捕或變更強制措施的,可以要求解除強制措施或者變更強制措施,可以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三十三條,犯罪嫌疑人自被偵查機關第一次訊問或者採取強制措施之日起,有權委託辯護人;在偵查期間,只能委託律師作為辯護人。被告人有權隨時委託辯護人。 TAG標籤:律師 批捕 檢察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