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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賣小哥出車禍死亡買家有責任嗎

外賣小哥出車禍死亡買家有責任嗎

外賣小哥送餐過程中出車禍死亡的,買家是沒有責任的,送餐死亡是屬於工傷的情形,用人單位應該為外賣小哥申請工傷認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