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身體有病緊急辭職可以嗎 酷知社 經驗 2.48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身體有病不是法定隨時解除合同理由,不能緊急辭職。【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TAG標籤:身體 有病 緊急 辭職 #